這幾天新聞一直強力放送歐洲三國(希臘, 西班牙,葡萄牙)CDS 值越來越高,
才引發我自己去查查何謂CDS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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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DS(credit default swap,簡稱「信用違約交換」)
發展歷史還不到10年,算是一種相對新的衍生姓金融商品
廣義來說為提供信用提供者(放款人或公司債
持有人)規避信用風險的契約,分為買方賣方(可為商業,投資銀行或保險公司)。
定義:
買方因持有風險敏感性資產如債券(公債,公司債)或放款部位,希望將此違約風險轉嫁給賣方,故定期支付固定成本來獲得違約風險的保護,
相對地,賣方雖固定獲得買方定期給付的收益外,亦同時負有義務當違約事件(Credit Event)發生時,將給付買方因市場波動所造成的損失。
簡而言之,
若風險性資產在合約期間沒發生問題,買方付一筆費用買保險,賣方賺保險費。
若風險性資產在合約期間發生違約情況,買方可減少損失或得到賠償,賣方需提供費用補償。
保險費的高低,取決於資產的品質,與買方與資產的關連性等。
學習發現 往人少的地方走
Saturday, February 06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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